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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艺术的法律行为

主办单位:悦·美术馆
日期:2017/3/25 至 2017/4/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2号798艺术区797路B06
       

 

一个大型的当代艺术展,没有艺术家,也没有艺术作品。其现场展出的是一个经济纠纷案在法院审理十年间一部分相关的文书,在此被艺术化的呈现。这样的展览形式和内容在过去的当代艺术展览中还没有出现过。

本次展览的文本内容是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件土地侵权案。该案件自2007年开始诉讼到区级法院至阜阳中级法院,距今十年多还没有审理结案。让我们从艺术的视角审视,这一案件十年未果的漫长法律行为历程,更像是人与法律在时间空间的旅行,因此希望通过当代艺术展览的方式让法律行为被艺术表现。

今天我们越来越感受到艺术对人类社会的意义不再是简单的美学阐述和感官愉悦,更多的是哲学的思索方法,是艺术的思考和艺术的解决问题。当代艺术更应在当下的语境中对社会现象给予敏锐关注、批评,而许多展览内容与形式的同质化,展览的艺术主张和艺术观点的重复体现,让当代艺术显得越来越乏力和无味。

这次展览希望通过一个社会事件或现象,用当代艺术的语言表达,呈现,以全新的观察视角、表现方式、思考方法,包括跨界融合探索展览形式的可能性。展览将营造虚实、通透、多层次的现场效果,在空间维度上构建一个全新的不同视界。引发观者对当下社会现象与个体之间关联的思考。同时感受到当代艺术的独特与多元,体现当代艺术的价值与魅力。

展厅布置分为装置和部分文书原文两个板块,所展出的文书均是法律允许公开展现的。展览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为静态展示,后期为现场动态表现。本展览对十年未果案件的本身没有任何观点评论。

此次展览将不举办开幕仪式,象征着也没有闭幕,今后将随着案情进展情况再做相关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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